被“偷走声音”,“哪吒”怒了

来源:夏磊微博
律师解读:即便标注“非商用”也不能免责
站在法律的角度,如何评判AI合成声音是否涉及侵权?配音演员经AI处理后的声音是否受自然人声音权益保护?
上海兰迪(广州)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、律师孔云飞告诉记者,《民法典》明确规定,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,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。因此未经声音权利人同意,任何人除基于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外,不能制作、使用、公开声音权利人的声音。
判断AI合成声音是否构成侵权,重要的是“可识别性”,即AI所生产的声音能否被公众识别为特定的人。
假如一家公司声称拥有配音演员录音制品的著作权,并将其中的声音交给AI训练,创作者再使用该AI生成的声音创作音视频,是不是都算作侵权?
孔云飞律师表示,获得录音制品的著作权授权,并不意味着获得配音演员声音的使用权利。就像有公司取得某演员出演的作品的版权,不当然获得演员肖像权的使用权利。
如果AI服务提供者未经声音权利人同意,将该权利人的声音放在平台上供人使用、生成各类音频、视频,那么AI服务提供者就构成侵权;如果AI服务使用者将这些音频、视频进行复制、使用,则使用者也构成侵权。

来源:配音演员彭博微博
多位配音演员发布的声明中均提到,请勿发布含有其声音的AI作品,即使标注“非商用”“二创”“学习交流”等免责声明。孔云飞律师解读道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20条的规定,为个人学习、艺术欣赏、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,在必要范围可以使用,但是限定条件非常严格,不是标注“学习交流”“非商用”就能免责的。
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因为声音保护参照肖像权保护的规定,而肖像权已经不再适用原来《民法通则》有关以“营利为目的”作为认定侵权构成要件,因此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除非法律有特定的免责规定(如《民法典》第1020条)或者获得声音权利人的书面同意,否则都可能构成侵权。

来源:729声工厂微博
“声音具有特殊性,与肖像权一样受人格权的保护,另一方面声纹特征又是敏感的个人信息,因此签署授权使用协议时一定要明确使用范围、使用期限等。”孔云飞律师建议,声音权利人可以在配音合同中明确增加“禁止授权AI使用”等条款,避免侵权使用;如无必要,尽量避免其他人未经本人授权而被采集声音素材。
他表示,对于AI平台,要严格按照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对图片、视频等生成式内容进行标识,对违法行为进行监控,发现违法行为应采取停止生成、停止传输、消除等处置措施。而对普通消费者而言,要避免侵权影音的传播,避免承担侵权责任。(完)

